100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開放申請
教育部針對領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之清寒同學所頒訂之「學海惜珠」獎助學金,
100年度校內申請件已正式開始辦裡,
請鼓勵系所內符合資格的同學踴躍提出申請,
相關申請條件如下,詳細規定與表格請至本處網頁下載http://oia.ncku.edu.tw/files/14-1018-73506,r501-1.php。
申請資格:
一、 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於台灣地區設有戶籍。
二、 需持有效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(需為行政主管機關開設,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)
三、 預計於2011年7月1日後至2012年10月31日前出發至非大陸港澳地區學校交換就讀。(交換校可為本校簽約或非簽約校)
四、 所就讀之科系或課程需與專業主修科系相關,並需於結束後取得學分。
五、 交換就讀期間不得少於一學期(學季)。
六、 交換期間需保有本校學籍。
申請截止期限:即日起至100年2月18日止
獎助金額:教育部將依同學申請總經費各別審核補助比例,補助項目包含學費、生活費以及機票費用。
所需繳交文件:
一、 校內報名表一份
二、 教育部申請表一份
三、 歷年在校成績正本一份(大學部需註明班級排名)
四、 兩年內之外國語文成績證明一份(英語成績限繳交TOFEL、IELTS與 TOEIC,其餘英語測試成績不予採認)
五、 研究計畫或讀書計畫一份(中英文皆可)
六、 自傳(含學、經歷)一份(中英文皆可)
七、 國外大學入學證明正本與影本(正本於核驗後歸還,尚未取得入學許可者可於出國前補繳)
八、 交換校之學期行事曆
九、 行政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
十、 戶籍謄本正本一份
十一、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(如推薦信、獲獎事蹟、其他校外活動參與記錄)
相關網址:無
公告人員:系辦人員
公告日期:2010-12-19
附加檔案:無附加檔案